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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人的净资产不得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这项新规定即将随明年1月1日《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而正式生效。           
    
    昨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此次出台《规定》,拟通过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规范政府引资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规定》实施后,在确保项目资金运行正常方面,投标人还应具备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总资产6亿元以上、净资产2.5亿元以上、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商业信誉良好等条件。在此基础上,交通部还将对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其信用情况。            
    
    另外,《规定》要求招标人与项目法人必须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以法律和经济手段规范投资行为,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有效杜绝行政垄断、寻租等行为的发生。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在特许经营的框架下,将更好地处理好政府与投资人间的关系,特许协议既约束投资人,也约束政府。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立法处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公路属于国民经济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实行公路车辆通行费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筹措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路建设资金相对短缺的矛盾。由此,我国将实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制度,处理好政府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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