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银行 ——专门经营贷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以一定的成本聚集了大量储户的巨额资金,然后把这些资金借贷出去赚取利润。银行的资金除一部分用于投资外,大部分都用于发放贷款。
银行贷款——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二、银行贷款的分类
我国银行贷款的种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不同的
1、按贷款的期限划分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1)、短期贷期限在1年或者1年内,其特点是期限短、风险小、利率低,通常以“放款”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对短期资金的需求。
2)、中长贷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其特点是期限长、利率高、流动性差、风险大。
2、按贷款的用途划分
按贷款的用途不同,可将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专项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包括流动基金贷款、周转性贷款、寸贷款和结算贷款,是企业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用基金贷款,是企业为足其对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新、改造或扩大的资金需求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3)、科技开发贷款是企业为解决引进先进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的金需要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
3、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划分
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可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是指企业依靠自身的信誉而无需提供抵押品或法人担保向银行取得的贷款。这种贷款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高,贷款数额受公司财务情况的限制,但对银行来说,其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由第三人承诺在其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即当贷款公司不能按期归本息,保证人负有代为归还的经济责任。
抵押贷款是以贷款公司提供:抵押品或以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从而取得的贷款,如公司不能按期归还本息,银行可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变卖抵押品,以所得款项:回本息。
质押贷款是以贷款公司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从而得的贷款。
3)、票据贴现是指公司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卖给银行从而取得的贷款。
三、银行贷款的特点
1.贷款的主要条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批准。
2.在经济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协议的有关条款,借贷双方可以灵活地协商处理。
3.商业信贷由借款者和贷款者直接商定信贷条件,无需做广泛的宣传与广告推广,无需大量的文件制作。
4.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取得所得税前抵减效应。
5.银行的保护性条款,包括一般性保护条款、例行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这构成了对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而使用贷款的约束。
四、银行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银行贷款的对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颁布,199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
5)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6)产品有市场。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不能是长线产品,以加快资金的周转;
7)生产经营有效益;
8)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9)恪守信用。
3、附带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2)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3)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
4)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5)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6)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
7)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五、银行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是指从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最后一笔贷款本金或利息支付日止的这段时间。 贷款期限一般由借款人提出,经与银行协商后确定,并载于贷款合同中。
贷款期限一般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
1)短期贷款——1年以内(包括1年);
2)中期贷款——l~3年的;
3)长期贷款——3年以上的;
六、银行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是银行就每笔贷款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贷款金额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提出,银行根据情况核定。
一般来说,银行对一定时期内借款人可以取得贷款的最高数额都要加以规定,这一最高限额叫贷款指标。
为适应借款人不同的资金需要,贷款指标分为周转性指标和一次指标。
1)周转性指标是按贷款余额来掌握发放贷款的指标
——只要贷款余额不超过指标,贷款可以借了还,还了再借,允许公司周转使用。
2)一次指标是一种累计发放指标,要求贷款累计发放额不得此项指标,
——在指标范围内,贷款不能还了再借,指标不能周转使用。
七、银行贷款发放和收回的方法
贷款方法是银行确定对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额度的方法及银行规定的对各种贷款采取的不同发放和收回的具体方法。目前,银行对各种不同的贷款采取不同的发放和收回的具体办法,一般有四种:
1、逐笔申请,逐笔核贷,逐笔定期限,到期收回,指标周转使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短期周转性贷款,如工业企业的生产周转贷款、商业企业的周转贷款、物资供销贷款等。它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调节,是对季节性、临时I生原因引起的资金不足的补充,每笔贷款的原因、数量及时间各不相同。企业贷款时,应逐笔进行申请,银行逐笔进行审查,确定金额和期限,到期逐笔收回。因为企业的产、供、销必须连续进行,货币、生产、成品三种形态的资金必须依次转换,以保证时间上的继起和空间上的并存。如果贷款指标不允许周转使用,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就会中断,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2、一次申请,集中审核,定期调整,不受指标限制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因销货在途资金占用而向银行申请结算贷款的管理。由于销货在途资金占用与贷款在时间上、数量上大致平衡,同时又处于联行结算范围内,由银行进行调剂,所以这类贷款没有必要核定指标和期限。另外,由于企业交易频繁,发出商品的次数甚多,也很难做到逐笔核定期限和数量。所以,需要结算贷款的企业,向银行提出一次性申请,不受贷款指标限制,银行根据核定的结算贷款发放率和托收金额来定期调整贷款额度。
3、逐笔申请,逐笔核贷,逐笔定期限,到期收回,贷款指标一次性使用,不得周转。
这种方法适用于具有专项用途的贷款,如技术改造贷款等。此方法着重控制贷款的供应量,即控制贷款的累计发生额,累计发生额不能超过限额,用多少限额就减多少。因为贷款有专门用途,如果允许周转使用,则会突破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
4、一次申请,进货销还,不定期限,指标周转使用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业和商业周转贷款。如从事商品流通的公司,购销频繁,几乎天天都要贷款,又天天向银行交销货存款,为简化手续,银行允许信誉好、经营正常的公司在贷款时不必逐笔申请,由银行根据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业务和资金周转情况,核定贷款额度,由公司在额度内周转使用。公司平时进货付款视为贷款,销货存款视为还款,如此往复,不定期限。这种方法具有简便、灵活的特点,同时也方便公司的商品购销。